本报南京4月5日电(王伟健、孙为林) 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4日称,将对见义勇为人员进一步提高奖励和抚恤标准,拟将最高标准由目前的15万元提高至40万元,即对被授予或追授“江苏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人员,奖金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牺牲人员家属抚恤金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介绍,2011年,江苏见义勇为基金会新增基金3个多亿,累计已突破15亿元,并实现全省县级基金会全覆盖。去年,江苏全省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1.5万余名,发放奖金、抚恤金1661万元,表彰奖励的人数和发放的奖金数都处于全国领先位置。
2012年,在实现县级基金会全覆盖的基础上,江苏各地见义勇为基金会将进一步把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向乡镇和城市街道延伸,按照一名专(兼)职人员、一间办公室、一块牌子、一套工作制度的“四个一”基本标准,逐步完成乡镇级见义勇为工作站筹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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